生活在城市,也是时时刻刻生活在噪音之中。早报记者近日在街头发现,噪音污染无处不在,建筑工地上的机器轰鸣声,商场超市里的促销叫卖声,生活小区里鸡鸣犬吠声,可谓是声声入耳。(11月6日《濮阳早报》)
噪音污染也是环境污染的一种,在我国虽明文规定噪音是一种污染,但真正部门实施起来是很难的。噪音是不可控的,对身体也是一种隐性伤害,往往人们不太在意,具体也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解决。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情况,那就是被噪声吵得不胜其烦,却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举报。有时候弄清了举报部门,相关部门上门后又不好取证,导致噪声污染治理起来特别难。最典型的莫过于龙城广场的跳操了,几年来,龙城广场的跳操一直是一个争议不断的话题,支持者认为这是市民的健身方式,反对者认为这是噪声污染。2010年,早报记者曾经专门就此问题进行过采访,环保局称归公安部门管,公安部门则称他们没有检测仪器,无法界定到底是不是噪声。
根据我国环保法的规定,建筑噪音、工厂噪音等归属于环保部门管,生活噪音属于公安部门管,交通噪音属于交通部门管。不过,因为不少群众不懂具体的举报方法,加上噪音治理确实存在取证难、处罚难等情况,致使噪音从来都没有远离过我们。有人甚至形象地说:“每天叫醒我们的,并不一定是闹钟,而是噪音。”
毋庸置疑,治理噪音的确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。一些噪音长期得不到治理,相关部门难辞其咎。比如,建筑工地夜间施工、工厂夜间施工等,这些噪音污染取证都比较容易,治理起来应该不难。但是,我们也需要客观地看到,有些噪音治理起来有一定难度,比如汽车乱按喇叭,这种瞬时的噪音很难抓到制造者的把柄,这样的噪音,与其靠处罚来治理,倒不如依靠全民文明素质的提高。
群众的抱怨,政府的无奈,噪音污染怎样才能解决呢?在我看来,除了政府部门要严格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外,社会的全体努力才是最重要的。首先要从源头抓起。从刚开始的选址规划、房屋的构建、窗户的选定等等,都应考虑进去。其次是个人素质的提升。噪音往往是人为产生的,比如喇叭声、喧哗声、音乐声等,人们注意这些,噪音也会减少许多。最后是监管的力度需加强。各部门要联动起来,环保局、建委、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都需要在各自的管辖内管制和监督,只有大家一起重视和努力,噪音才能得到有效减少。
袁冰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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